厂房土地转让-土地转让-珠佳房地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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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7-31

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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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土地转让费用,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2、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商业用地与工业用的区别,厂房土地转让,工业用地通过划拔方式取得,而商业用地采取---、---的方式取得。综合用地是指科研、写字楼、会展、文体卫生等用地,并没包括同一宗土地中既有商业又有普通住宅的情况。

3、后两者的区别是地价不同(工业用土地价格低、商业用地价格高),使用权年限不同(工业30年、商业40年);土地使用性质不同(规定不允许违反用土性质使用土地,即不允许在工业用地上从事商业活动);区位不同(商业在市区内、工业在市郊或接近市郊)。 




工业用地也是可以办理---的,但是需要满足办理---的条件的才能受理,一些工业用地还可以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这也可以成为办理---的另一种途径。

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改变土地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未经相关程序变更土地用途建设住宅的行为属于行为。在工业用地上建设和销售的住宅属于建筑。




我国对于工业用地转让是有相关政策规定的,这也算是一种法律补充。

1、超出两年未动工开发建设,土地转让,未建有厂房的土地,不能直接办理转让过户手续,必须先按闲置土地处置程序作出处置,房产土地转让,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足额收取闲置费后,再另行安排新工业项目。

2、超过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时间又未超两年的,并且投资(扣除土地成本)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不得转让,若不继续开发建设应交纳闲置费后,收回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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